有很多小伙伴留言想看无偿借款要不要交税?今天陕西会计培训小编带着他来了,其实对于无偿借款要不要交税这件事只要你把握好西安会计培训班小编给你说的这几个点,就完全不用担心了。
实际业务中企业/个人之间的无偿借款就像家常便饭,但是对于无偿借款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大部分人都没有认真研究过,小易就和小主们来讨论一下对于“无偿借款”到底是否要缴税?
我们主要围绕以下框架来谈:
无偿借款的坑你都绕过了吗?
自然人无偿借款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016年36号文件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从文件规定看出,增值税视同销售的主体只适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其他个人。也就是说,无论是自然人股东还是其他自然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无偿借款的,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非自然人、非企业集团之间的无偿借款
一、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016年36号文件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非自然人、非企业集团均属于文件中的主体范畴,所以,非自然人、非企业集团之间的无偿借款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1、对于非自然人以及非企业集团之间的无息借款存在关联关系的,则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2、对于非自然人以及非企业集团之间的无息借款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由于并未实际收到利息收入,又不会存在转移税负的风险,所以该种情况无需纳税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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